前總統陳水扁的親家黃百祿,因違反《商會法》被判刑2年。資料照片
被告黃百祿因為是黃睿靚的父親,也是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身分特殊受到關注。黃擔任金棠公司董事及實際負責人,負責財務管理和資金調度;郭文村是擔任財務經理、郭興中則是登記負責人。2003到2004年間,黃等人以亟需資金,向鉅眾公司所屬的大台中互助會借款,黃並在向鉅眾負責人葉信村洽談借款後,就以名下金棠股票質押,陸續借款30億餘元。
檢調查出,金棠為解決財務困境辦增資,由葉信村入主取得實際經營權,黃、葉為了償還向互助會的借款及利息,在公司未取得菲律賓淨水設備工程標案情況下,卻仍指示不知情會計以「預付菲律賓設備款」等不實事項,開具共2億元的支票。
另郭興中還在黃同意下,從償還的利息款項中,再挪用3400萬元,後因合夥工程未果,才匯還款項,黃百祿等人事後遭檢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黃雖坦承挪用款項,但否認犯罪,甚至一度辯稱:「我用個人名義幫公司借錢,拿錢給公司用並且挪用處置,公司並沒有受到任何損害。」
台中地院經3年審理發現,黃等人以不實名目挪用資金還息,另將公司資金做為私人投資利用,已違反《商業會計法》,因此判處黃百祿2年有期徒刑,其他包括葉信村、郭興中等人,則獲判7到9月不等刑期。
★籍貫:彰化鹿港
★家庭:
女兒黃睿靚2005年與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結婚
岳父吳東河是鹿港書法名家,開設知名糕餅店蘭馨齋
★經歷:
鹿港信用合作社經理、理事
金棠科技管理公司董事、協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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