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實驗教育三法」通過之後,全台實驗教育快速發展,為因應實際需求,立法院更於去年底修法,提高各縣市實驗教育學校的上限比率,也鼓勵設立實驗大學。根據教育部統計,參與實驗教育人數,由104學年5000餘人,106學年已衝破1.2萬人,成長了135%;學校數量更從11所增至61所。另外,實驗教育可分為學校型態與非學校型態,後者包括了個人、團體、機構等,充分顯現實驗教育的自主、多元與彈性的特色。
惟筆者企盼教育部能重視實驗教育所衍生的問題,諸如:(一)審議實驗教育機構時,審查委員常存在某既定的實驗教育之模式,以致對於真正有心、要另闢實驗教育新模式的申請計劃難獲通過。這對於已投入的人力與物力是一大損失或負擔。此外,當亟欲打破傳統教育的時候,卻獨尊某一盛行的實驗教育模式,這應不是推動實驗教育的初衷。(二)實驗教育的擬辦者,常面臨自籌經費,進行購地、興建教室或設備購置的難題。因此,尋覓現成的閒置空間,常是較佳的途徑。(三)師資的招募與培訓、課程與教學,也是成功的關鍵因素。為契合教育新思潮與實驗教育的意義,起用新進教師就成為較有可能成功的選擇。
其次,基於實驗教育也是國家整體教育的一環,國家資源應屬全民共享共有的原則下,倘遇若干中小學校學生人數銳減的時候,建議相關縣市政府能摒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寧願讓空間閒置也無意出借的心態,大力支持實驗教育的推動。並公開請擬辦理實驗教育的團隊,依程序申請借用所需場所,以作為開辦實驗教育的基地。倘學校與實驗教育能共存共榮,必能給學生或家長多一個教育的選擇。
近幾年教育問題層出不窮,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不斷的解決問題,正是教育的本質與常態。倘能集思廣益,同中存異或異中求同,逐一予以解決,當能重建大眾對於教育的信心與熱情,攜手邁向人才培育的大道。
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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