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院未說明風險 毛孩術後亡判賠

出版時間 2018/06/03

彭女淚訴:「狗很有靈性,斷氣那一刻一定會等到主人來看牠,我們Miga一定也在等我,我去的時候牠眼睛都還張開著!」彭女說,Miga在她們家14年,她早將Miga當兒子對待,原以為Miga就算老死,也會是靠在她的身旁安詳離世,而不是去看個診就莫名喪命。國泰動物醫院拒訪,僅強調已上訴,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Miga 14
米克斯犬Miga已陪伴彭女家人14年。彭女提供

彭女指控,去年10月28日晚上9時許,Miga肚子鼓鼓的突然出現胃脹症狀,當天適逢周六、時間又晚,她緊急從萬華住處將Miga送到北市延吉街24小時營業的國泰動物醫院急診。
獸醫初步看診後,安排Miga住院並請彭女先回家,凌晨近2時醫院突致電彭女稱Miga有生命危險須立即開刀,且未等彭女簽署手術同意書就先手術。彭女當下再趕赴醫院,醫院卻稱Miga病情已穩定再請彭女回家,結果29日凌晨4時醫院又打電話稱Miga須輸血,彭女不明狀況只能被迫同意。
彭女說,隔天上午8時許,醫院打電話告知她Miga狀況正常,但9時許卻通知她Miga死了,彭女趕赴醫院,目睹愛犬屍體僵硬的躺在手術台,連眼睛都沒閉上,讓她當場崩潰痛哭。
彭女認為,醫院開刀前沒告知她手術風險高,也沒讓她選擇是否同意手術,術後又不如實報告病況,讓她無法好好陪愛犬善終,因此怒告醫院求償醫療費7萬5000元、寵物塔位5萬9150元及精神慰撫金10萬元,但僅要求醫院先賠10萬元。

國泰動物醫院對遭判敗訴一事,低調不表示意見。杭大鵬攝

醫院則抗辯,Miga罹患急性「胃鼓脹扭轉症候群」,若未緊急手術治療,死亡率高達100%,即便治療後也有高達20%到45%的死亡率,手術過程並無疏失,10月29日上午通知彭女時,有告知病況危險,只是沒把死亡率講這麼清楚,因為「講百分比是粗略,要救就手術,不要救就放棄,談百分比沒有意義,手術本來就有風險。」
法官審酌,獸醫為寵物進行醫療手術時,本應向飼主說明手術的危險性,讓對方自由決定是否接受手術,醫院若善盡說明告知義務,彭女大可選擇不動手術,將Miga帶回家共度最後時光,且開庭時醫院也自承「談百分比沒有意義」,顯見院方人員並未告知彭女手術風險,因此認定醫院確有疏失,判醫院要賠償彭女醫療費5萬7500元,以及未能見Miga最後一面的精神損害1萬元,共6萬75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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