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潛水學員喪命 教練脫產裝沒事

出版時間 2018/05/26

資深潛水教練廖閱達(60歲)在1997年就曾帶學員到鵝鑾鼻海域七星岩潛水,同團成員彭湘雲、張松堅等6人遭海流沖走、其中彭、張2人未尋獲已宣告死亡,廖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

2016年兆豐銀行祝姓女行員(35歲),報名參加廖的潛水課程,當時廖本人未下水,在另2個剛拿到潛水教練資格的教練帶領下,於鼻頭角海訓,但教練未遵守與學員保持伸手可觸及距離的安全規定,造成祝女遭海流沖走失蹤,最後隊員發現拉上岸急救不治,基隆地院今年3月,認為廖未盡管理人義務,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0個月。
祝姓父親向《蘋果》控訴,女兒溺斃迄今,廖等人沒親自出面道歉、「到現在連1毛和解金都沒付」提告聲請民事賠償,才發現廖早已脫產、名下身無分文。彭湘雲妹妹也指控,姊姊失蹤整理遺物才發現,廖男謊稱投資,向姊姊借400萬元,姊姊宣告死亡後,廖僅還20萬元就避不見面,受害者家屬質疑:「這種人現在還在教潛水、難道台灣一點公理正義都沒有?」

根據體育大學統計,台灣在2007年潛水人口有21萬人,每年增加5000人,估計2017年潛水人口已有26萬人;但政府對發放潛水執照並無明確規範,中華民國潛水協會及引進國外PADI潛水系統等機構均可發照,祝父沉痛說:「像廖閱達已經造成3條人命,還可攬客教潛水,政府還要放任這類意外繼續發生嗎?」
《蘋果》調查,廖閱達除擔任PADI潛水系統台灣地區資深總監,去年更獲得派迪(PADI)管理諮詢公司頒發「白金資深總監」「最佳貢獻獎」;《蘋果》去電廖在新北三重開的回歸線潛水中心詢問,未獲回應;發送簡訊、電郵聯絡PADI負責台港澳、海外中文市場的亞太區經理劉依(Eric Liu),截稿前未獲回應。

祝女熱愛戶外活動,不料參加廖閱達潛水課程卻命喪大海。翻攝臉書

◎逾6個月未潛水,須經教練評估才可再潛水
◎14歲以上、領有中級潛水證照,才可潛水
◎潛水一定要偕同潛伴,不可獨自下水
◎每年定期保養潛水裝備
◎被海流帶走時,應與夥伴聚集待援
◎遭丟包時可使用浮力袋,在失聯海域靜待救援
◎可善用海域漂浮物,勿貿然移動,以保留體力增加救援時間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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