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樂陞炒股 楊瑞仁判賠28億

出版時間 2018/05/01
樂陞董座許金龍(左圖)與「國票百億大盜」楊瑞仁(右圖)聯手炒股。資料照片
樂陞董座許金龍(左圖)與「國票百億大盜」楊瑞仁(右圖)聯手炒股。資料照片

樂陞案起於前年5月日商百尺竿頭對外宣布,要砸48.6億元,以每股128元收購樂陞,讓樂陞股價飆漲至115.5元,但百尺竿頭最終毀約,讓此案成為國內公開收購違約交割的首例,樂陞市值也蒸發逾183億元,去年10月黯然下櫃,投資人血本無歸。
今年2月,台北地院認定全案是許金龍主導,許的目的是炒作樂陞股價,他還找來知名的國票百億大盜楊瑞仁(現已改名楊博智)協助炒股,法官因此依證券詐欺等罪,合併判許金龍18年、併科罰金1億元,楊瑞仁則判刑2年,因認罪吐還320萬元犯罪所得,獲緩刑5年。

民事部分,投保中心去年先向百尺竿頭及日籍負責人埜由昭求償46億元,獲北院全數判准後,再請求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27人賠償逾39.59億元。
由於楊等4人未出庭答辯,北院昨判准楊、林宗漢、百尺竿頭和埜由昭應連帶賠22.47億元:楊瑞仁則另賠6.21億元。至於許金龍等23人部分,仍由北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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