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是「睡一下」?給誰管?(劉時凱)

出版時間 2018/04/26

2018年美國麻醉醫學會制定的「醫療處置鎮靜準則」指出:除了延續2014年強調的專業教育外,加入了病人術前的評估、所有鎮靜的場所都要有合格的監測設備和人員、鎮靜後合格的照護人員等;而相較於儀器設備的建置,人員的教育訓練,對於台灣的醫療環境來說是一大挑戰。目前台灣麻醉醫學會所制定的住院醫師訓練,包含:超過1萬小時的臨床專業訓練、……麻醉可信賴里程碑評核通過等,這是全面且需要耗費長時間的學習過程;而在非麻醉專科醫師的鎮靜訓練上,在醫院雖多有類似內部課程,但在醫美等診所則闕如,必須深思如何有效的落實與再教育,而非形式化的「上課、報到、簽學分」而已。
民眾就醫時幾乎不會注意幫你麻醉的是否為麻醉醫師,坊間甚至會用「麻醉師」來混淆,其實麻醉師是協助麻醉醫師的麻醉科護理師,或許有人說這個麻醉只是「小小麻一下」,不需要麻醉醫師,我們雖可界定鎮靜麻醉的深淺,這樣的區分看似可文字化(輕度、中度、深度鎮靜),但鎮靜麻醉並不是像汽車時速表,如我訂在60km/hr就會一直維持這個速度,鎮靜麻醉的深淺是動態的,可能一下是時速20km/hr(輕度鎮靜),下一刻可能是200km/hr(深度鎮靜),這樣的駕駛技術,您說非《頭文字D》的藤原拓海能駕馭嗎?麻醉專科醫師就像是拓海,才能夠安全的駕馭,平安的讓你返家。
「特管法」便是希望透過訂定訓練規範或限制資格,來確保執行醫療的人,具備相對應的專業能力,若不具備相關資格,就不可執行,這樣的資格認定應該交由各專科醫學會的醫療專業來制定,而非受到商業市場的力量來主導,甚至有非醫療專業人士參加相關會議討論,呼籲衛福部應該站在專業及維護民眾就醫權益上,不可再對安全有所讓步。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麻醉部婦幼麻醉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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