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送貨 開12小時 打盹3秒毀掉3家庭

出版時間 2018/04/24

桃市勞動檢查處指,肇事司機陸乙豪受僱桃園市聯全通運公司,經查聯全通運自2015年迄今,曾因違《勞基法》,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天以上等被罰4次,共32萬元。勞檢處指,聯全通運指陸男主要自高雄出車,須返回高雄,所有出勤資料,如派車單、GPS行車紀錄、車輛大餅圖、打卡資料等都在高雄營運處所,已要求聯全通運盡快備妥,釐清陸男是否超時工作。

肇事駕駛陸乙豪。

陸乙豪坦承,上周六感冒沒就醫,周日吃妻感冒藥,下午5時出車,先到斗六,再往桃園龍潭、大溪、蘆竹等地卸貨,後到超商用餐,凌晨0時許返高雄,1時30分疲憊開到后里地磅休息,3時離開,快到新營服務區又覺精神差,原要瞇一下,想說快到高雄繼續上路,事發時眼快瞇上,不知為何撞上。
事後陸妻趕到警局,與先生相擁哀號,陸妻說:「昨就跟他說不要跑了,他不聽。」兩人對意外表示抱歉。有讀者向《蘋果》投訴指,肇事貨運行今年事故率超高疑不法,但陸男公司同事說,出車途中累了隨時可休息,絕無不當。

南投陳姓貨運司機說,他常清晨6時起送貨,晚上9時才疲憊回家,「幾乎連續15個小時都在轉方向盤!」明知危險,迫於生計也無可奈何。屏東貨運業者說,出車時無法得知司機是否休息足夠,關鍵是司機工作之餘有無充分休息。
貨運駕駛工時規範依《勞基法》規定,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每連續工作4小時需有30分鐘休息,每天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最長為12小時。高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翁仲義提醒,長途駕駛應有7至8小時的睡眠,連續駕車時間勿逾4小時,逾4小時務必休息20分鐘。

勞動部職安署說,沒有特別統計駕駛員超時工作紀錄情形,前年運輸及倉儲業勞檢,共查出571家違法,其中以超時加班200案最多。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僱主多存僥倖心態,只要運將願意就上路,運將因此疲勞駕駛,影響安全,政府應加強運輸車輛稽查,嚴重者直接吊銷執照。

慘不忍睹 警車車尾遭撞爛,顯見當時衝擊力之大。王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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