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裸照要脅 性侵女大生

出版時間 2018/04/16

警方調查,被害女大生(十九歲)透過交友軟體ROOIT,結識在工廠上班的劉男(二十三歲),兩人透過網路互動一個月後相約出遊。

劉男對女大生一見傾心,有空就開車接送上下學,在劉男甜言蜜語下,女大生一時情迷,竟應劉男要求拍攝不露面裸照傳給他看。
警方指出,上月劉男邀約女大生用餐,餐後並未依約送女大生回租屋處,反而將車開往摩鐵。
女大生警覺要求下車,劉男本性畢露竟拿出裸照要脅,若不發生關係就把裸照散布出去,女大生苦苦哀求,劉男仍將車開進摩鐵,把女大生推倒床上強脫衣褲性侵得逞。

女大生身心受創心情鬱悶多日不語,室友開導後才說出詳情,在室友鼓勵下驗傷報警提告;劉男到案表示是女大生主動傳裸照,且是對方同意和他發生性行為,並未以散布裸照為要脅,但女大生堅持提告。
警方表示,ROOIT是去年三月才上線,內有月老廟、三日大學與靈魂酒吧三個情境聊天室,採電話註冊,近期來成為年輕人常用的聊天APP。

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表示,網路交友千萬別將私密照上傳他人,如遭對方要脅,要錄音或截圖存證;兩性專家吳娟瑜指出,網路交友別輕易暴露個資,應多了解對方真實身分及背景後,再考慮是否深交。
律師劉政彥表示,劉男恐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及散布裸照的妨害風化罪,可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及二年以下徒刑。

•若以文字訊息脅迫,要將畫面截圖存證做為日後報案證據
•保持冷靜勿慌張,切勿因對方威嚇口氣亂方寸
•將對方言談錄音存證
•切勿洩露自己的照片或任何個資、就讀學校系所,以免遭對方尾隨跟蹤騷擾
•若對方已構成恐嚇犯行要脅見面,可找友人陪同或報警約在公共場合見面伺機逮捕
資料來源: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兩性專家吳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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