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光逼員工連做20.5小時

出版時間 2018/04/14
億光傳員工超時工作,圖為董事長葉寅夫。資料照片
億光傳員工超時工作,圖為董事長葉寅夫。資料照片

這些被迫加班的就是國內知名LED大廠億光的員工,今年3月中資訊部門員工被要求須將系統開發完畢,否則不准下班,導致當天工時長達20個半小時,違反《勞基法》,億光壓榨員工的事情曝光被投訴到《蘋果》。

員工質疑,在精神不濟下,還得騎車或開車回家,若中途發生意外,公司要負全責嗎?讀者投訴,今年3月16日上午9時30分,公司將整個資訊部門集合至會議室,命令須將系統開發完畢,否則不准下班,甚至還有主管坐鎮會議室監視,直到隔天清晨6時才放人下班。
由於資訊部門系統開發人員僅3人,必須在當日將系統開發完畢,在人力有限下,用餐時間也不得外出用餐,僅能到樓上便利商店買泡麵、零食果腹,用餐時間僅有30分鐘。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昨天已接獲億光電子員工申訴,而早在該案之前,已針對億光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單日工時逾12小時)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一律只給補休),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4條及第32條第2項規定,各可開罰2到100萬元罰鍰,由於目前仍在僱主陳述意見程序,違法事實一經確定,將予嚴懲。
億光主管表示,上月16日公司資訊部門確實有被授予專案任務,由於此為專案性質有時效性與急迫性,且並非常態,執行時主管亦全程參與陪同員工並非監視。
對於員工的投訴,億光向員工致歉,表示可能是主管對任務說明及執行較不清楚,造成員工誤解,導致員工實際工時過長。

億光提出3點說明:1、員工超出的工時部分,將會依法給員工以實質補償;2、未來若有類似專案執行造成員工誤餐,會主動提供員工餐點;3、對於員工因為參與專案而造成通勤不便,未來將提供車資給予核實結報。

董事長:葉寅夫
成立時間:1983.5.28
上市時間:1999.11.4
主要產品:發光二極體(LED)
廠房:苗栗苑裡、苗栗銅鑼、新北土城、新北樹林、中國蘇州吳江、廣州中山
員工人數:
•台灣約2000多人
•中國約3000多人
去年營運:
•2017年營收273.11億元
•每股純益2.74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常態性加班不合理,偶有緊急任務或短期專案,相信員工可配合,但相關權益應依法規定。

Chris 40
Chris 40歲 金融業

若事前先溝通過,勞方也同意的話,就須在時間內做完,但若當天才賦予責任就不合理。

 40
林小姐 40歲 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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