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打破侯友宜式英雄傳說(郭歷軒)

出版時間 2018/04/11

如果警察教育是「培育執法者」的教育,那威權時代遺留的「精神教育」,就應該被「轉型正義」;另在警校學生權益,也當允許警校生自主成立學生會、學生法庭,去培養學生的「學權意識」與「公民意識」。
尤其在去年司改國是會議,由年輕警察所組織的警察改革團體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提出倡議、會中獲致需改革警察績效制度與教育訓練,並成立委員會邀請外部司法學者及警察改革團體參與推動的結論。警政績效管理委員會是要讓基層人員在制度運行之前就提出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之處,以及當因為績效制度而產生不當管理行為時可有救濟途徑。所以在制定績效制度時,應該要有外部專家學者意見,以及「警察基層人員組成的組織」 ,也就是工會,去共同監督。
監察院也在基層人員為績效栽贓的糾正糾舉案中,指責警察機關不良績效制度,正是警察人員違法的要因,不被基層人員監督的績效制度,自然可能是變成必須游走邊緣,甚至違法才能達成的不合理要求。
但司改國是會議結束至今已近9個月,內政部警政署已歷兩位署長卻毫無進度,藐視蔡英文總統改革司法的承諾,面對培養出侯友宜英雄傳說的制度毫不見改革之力,又持續提拔方仰寧、張奇文等,培養更多「達成指令,就是英雄」的形象,豈是面對黨國舊制度促進轉型正義應有之態度,如今執政黨得面對侯友宜英雄傳說的反噬,令人毫不意外,甚且遺憾。
為今之計,當是努力以實際作為改革當年軍警以平庸為名掩護上級行邪惡之事的制度及組織文化,讓警察能擁有思考及反抗的空間去改變原有的組織制度及文化,並且向全民宣告,促進轉型正義從打破侯友宜式英雄形象開始,也讓往後的台灣,不再需要再一次轉型正義。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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