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夏世紘與男子陳重生經由「台灣凶宅」網,得知吳姓男子因妻燒炭身亡,欲售成凶宅的新北市新莊區住處,2013年2月,2人集資200萬元買下,同年6月隱瞞凶宅資訊,以400萬元出售。買家約5個月後經鄰居告知發現上當,陳男先挨告後賠償買家40萬元,被判刑10月、緩刑3年定讞;陳男另供出合夥的夏男分得利潤160萬元,夏男因此被另案追究。
此外,高雄一名蕭女前年以375萬元向龔男買房後,才得知買到凶宅,高雄地院認定,凶宅對房價確有負面影響,經鑑定該屋減損的價值後,判龔男須賠49萬8千餘元。
記者顏凡裴、法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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