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鄉長 貪215萬重建款還嫌少

出版時間 2018/03/29

在二○一二年八月,蘇拉颱風創重花蓮,時任秀林鄉長的許淑銀(五十四歲),果斷撤離和仁、和中部落村民,兩村雖遭土石淹沒,但無人傷亡,還被媒體封為「英勇女鄉長」,二○一四年鄉長卸任後高票當選花蓮縣議員。

判決書指出,蘇拉颱風導致蘇花公路坍方、北迴公路中斷,中央事後撥兩千多萬元重建經費,許淑銀要求鄉代王金福「借牌」承包工程,王得標兩件、共一千五百多萬元的工程,分五次將一百五十五萬元的回扣給許淑銀。

鄉公所其後又發包六百多萬元的二期工程,由另一名包商得標,這次連鄉公所代理建設課長吳俊宏、承辦僱員游震亞也一起貪污。包商事後抱著三十萬元現金,前往鄉長室送錢時,許淑銀還嫌「錢太少」,包商只好再補送三十萬元。
判決書指出,包商雖得標工程,卻遭許等官員多次索討回扣,送款地點包括鄉長室、農會、鄉公所停車場,包商後來因違反《政府採購法》,遭檢調單位追查,只好自首並檢舉許淑銀等貪官,才讓這起貪污案曝光。
許淑銀庭訊時稱,當時因災情緊急,才要求包商趕工,否認要求廠商借牌,但坦承收賄,一審被判九年。二審法官考量其未婚、經濟小康,犯後雖一度試圖串供隱瞞,但偵查時坦承犯行,並繳回相關賄款,態度良好,再酌情其犯案動機等因素,改判八年六月。
吳、游等官員也分別判五年、兩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法院判決結果,許淑銀昨表示:「沒有意見」,不願再說明。

現職:花蓮縣議員
黨籍:無黨籍
學歷:銘傳商專畢業(現改制為銘傳大學)
經歷:花蓮縣秀林鄉婦女會理事長、花蓮縣議員、秀林鄉長
家庭:未婚
資料來源:花蓮縣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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