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增孕婦車位 違停罰1200元

出版時間 2018/03/27
孕婦專用停車位將強制入法。圖為中市府規劃的孕婦專用粉紅車位。資料照片
孕婦專用停車位將強制入法。圖為中市府規劃的孕婦專用粉紅車位。資料照片

交通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預告修正「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要求特定場所保留2%汽車停車位,供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如政府機關、車站、百貨公司、醫院、遊樂園區等。
交通部指,上述停車場每50個汽車停車位應設1個專用停車位,未滿50個也應至少保留1個,未滿25個則不在此限;專用停車位應靠近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處所,設置處也要利於辨識。
將來未乘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的汽車,不得佔用專用停車位,否則依《停車場法》開罰600至1200元,並可逕行移置違規車輛。孕婦或帶有兒童者停車時,可將媽媽手冊或兒童手冊放置擋風玻璃前,新版手冊將另附停車辨識卡,也可取下放置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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