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乘車資超過油錢 滴滴順風車罰1.8億

出版時間 2018/03/22

交通部日前與六都開會達成非法共乘行為取締標準共識,包括合法共乘車輛1天不能載客超過2趟,若是上班或下班、出遊去程或回程等共乘載客屬合理範圍,若一天多趟在路上繞行並載客共乘就屬營利行為;另共乘車輛僅能要求分攤油資、過路費,車輛耗損折舊等屬於沒載客也會發生的費用,不能要求乘客負擔。
監理單位日前接獲檢舉並進行調查後,初步認定滴滴順風車向乘客收費超過正常油資分攤標準,有白牌車違法載客營利行為,台北市監理所昨天已對樂迪科技開出首批罰單,理由是「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經營汽車運輸業,攬載乘客收取報酬」,依法首次違規可罰100萬元,第2次罰500萬元,半年內3次以上,每次罰2500萬元。昨首批開出9張舉發單,將開罰1億8100萬元。
公路總局表示,滴滴順風車在台構建平台、招募會員,並幫民眾媒合順風共乘,後來發現有些人以白牌車專業提供「順風搭載」服務,公路總局認為已觸法。
樂迪科技表示,尚未收到罰單,等收到後再評估是否提出訴願,強調相當重視此事,將配合行政程序說明和溝通,目前已配合交通部見解,將共乘車主每天共乘載客次數,從3趟上限改為2趟,共乘費用分攤標準也會討論調整。

營運方式:
.民眾透過App叫車
.系統可事先預估車資
.系統媒合同路線的自用車主與乘客共乘
.駕駛無職業駕照、需有良民證、無肇事紀錄
遭取締理由:收費超過應分攤的油費和過路費,涉白牌車違法營業行為
開罰:9件共1億810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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