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想談心 女遭禮儀師猥褻

出版時間 2018/03/12

判決指,吳姓男子(二十五歲),去年七月六日在「BeeTalk」結識一名十七歲少女,得知對方心情煩悶,相約聊天,隔天晚上八時許,吳男開車載少女到員林藤山步道觀景台,兩人在車上聊天,吳男隨即襲胸、摸腰,少女劇烈反抗後,吳男仍然強行將副駕駛座椅打平,以身體壓制少女,再摸其下體。
因為少女一再掙扎,吳男竟不顧懷孕少女安危,打開車門將她推出車外,少女徒步下山請住戶協助報警,事後查獲吳男到案。警方查出,吳男過去曾經帶一名少女到摩鐵嘿咻被告,後來雙方雖和解,但吳男因此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執刑一年六月,緩刑三年,法官審酌吳男在緩刑期間仍犯案,足見其不知悔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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