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麻醉同意書須加註施作人員的專科類別與字號。資料照片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昨說,在去年底公告的新版手術同意書格式中,已要求同意書上須加註施作人員的專科類別與字號,而該部現也研擬將麻醉同意書「改版」,同樣必須在同意書上加註施作者的專科類別、字號。
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台北榮總麻醉部主任鄒美勇表示,不是只有麻醉科醫師才能執行麻醉,但麻醉專科出身,專業度當然更高,在麻醉同意書上註明專科類別與字號,除能凸顯差異性,也讓民眾更有選擇。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則說,該會與麻醉醫學會曾建議衛福部,麻醉同意書應加註施作人員的相關專科,但當時未被接受,現在衛福部願做,雖然動作慢了點,但起碼有個開始,接下來希望能推動同意書上註明麻醉執行者、風險說明者的姓名,這會更有利於醫療糾紛發生後的責任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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