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舊愛濫用肖像 菲姐落淚索賠千萬

出版時間 2018/01/25

菲姐(本名甘玉惠)昨在庭上控訴,她二十七歲進入鍋具業,上電視教做菜切到手、燙傷腿,滴血滴汗做到每個人講到鍋具都會想到她,而丁只負責在公司算帳。菲姐聲淚俱下表示,她現在七十歲了,被趕出公司,肖像卻仍被用來販賣鍋具,讓她感到「很痛心、心很寒、心很酸!」
丁洋機昨未出庭,丁委任律師表示,尊重菲姐情感方面陳述,但強調菲姐舉出的遭使用肖像例證,只有二○一三年一月及七月的網路、報紙廣告,頂多只能認定公司用了菲姐肖像兩次,不能據此認定有整年長期濫用肖像。菲姐律師則指出,以菲姐深植人心的專業形象,使用一次就足以構成巨大不當得利。法官最後曉諭二月七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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