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可算台灣各地蠻常見的形式。特別在溫泉鄉,有幾年幾乎蔚成主流,不少標榜景觀大浴池旅館裡,除了空間足夠、可讓臥室和浴室都有外窗的大套房外,其餘基本客房大致都長這樣。
但我對此總是萬分不解:雖說確實住客大多都為泡湯而來,但說真的,就算再怎麼酷愛溫泉,晚也泡早也泡,泡到腦脹頭昏全身發白發皺,了不起兩三小時已經很過頭;剩下的時間,恐怕還是待在房間而非浴室為多,但偏偏好景都讓浴室佔掉,豈不平白可惜了房價?
而且這類浴室和臥房之間常常不見得都以透明玻璃為隔牆,人在房裡賞不得景見不著光,更加鬱悶無聊。即便是玻璃也不好,每朝外看,視線裡都有浴缸、洗臉檯……最要命是馬桶在前點綴插花;尤其若是用過的浴室,濕答答亂糟糟,更加倍敗興倒胃。
在我看來,這類格局的普及,意謂著我們的旅館享樂眼界還仍未臻成熟。不管是旅館經營者、以至欣然接受的消費者,顯然都只著眼於一時新奇,未考慮真正長時間客房裡徜徉之樂。
事實上,若客房面寬不足以兩方顧全,還不如將浴室保留在傳統入門位置,中以可開闔窗扇或玻璃(但仍須配備拉簾以保隱私)為隔,一方面泡澡時仍能賞景,一方面也不影響房內作息。
至於美景窗畔,則應盡量留給可供慵懶休憩的舒服沙發、椅榻──好在是,近年觀察,這樣的配置國內外漸漸越來越多,應也是觀念終於慢慢跟上。
飲食旅遊生活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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