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內3度酒駕 彰議員發監服刑

出版時間 2018/01/11
三度酒駕被判刑的彰化縣議員柯振杯,昨天發監執行。資料照片
三度酒駕被判刑的彰化縣議員柯振杯,昨天發監執行。資料照片

彰化縣議會法制室主任陳三民說,去年十二月十九日收到內政部解職函,確定自判刑確定之日,也就是去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並停止各項費用支領。
根據選罷法規定,其選區缺額未超過二分之一,且其任期已過半,因此不須補選。
陳姓彰化縣民說:「酒駕已成為全民公敵,法官判得好,執法也明快!」但林姓縣民則說,柯振杯為人海派,服務也很勤快,因酒駕喪失議員資格,令人惋惜。
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邱師儀批評,民代有示範作用,但包括之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酒後鬧事,都凸顯民代律己太輕率,這次事件應可當全國民代借鏡,而非認為民代酒駕闖禍能有特權,但選民也應反省,不要再蓋票給只會跑攤的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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