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夜表決《勞基法》今將三讀

出版時間 2018/01/10

為落實「一例一休」,行政院前年底提案完成《勞基法》修法,資方痛批加班費太高、排班缺乏彈性,勞工也不滿拿不到加班費。去年9月賴清德就任行政院長後再提修法,加班費從做1小時算4小時、做5小時算8小時,改為核實計算,但同步提出鬆綁7休1等規定,遭批將導致勞工過勞。

賴清德就任行政院長後,強勢主導放寬七休一《勞基法》修法。資料照片

立法院臨時會自前天起一連3天審查《勞基法》,昨立法院長蘇嘉全再度召集朝野協商,但時代力量立委拒出席,還開記者會三度鞠躬向勞工致歉,宣布退出修法程序;時力立委洪慈庸說:「我們人不夠多,擋不下這個惡法。」要民進黨背負起歷史責任。因朝野協商無共識,昨下午3時,立院展開表決大戰。
藍委雖祭出冗長發言和147案修正動議要拖延議事,但因綠委人數優勢,最後仍照行政院版加民進黨立委修正動議進行修法,藍委怒喊「反對修惡《勞基法》」、「勞權已死、民主之恥」;至截稿,僅二讀通過加班時數核實計算的第24條,但綠委林淑芬、劉建國、鍾孔炤和加入民進黨團運作的無黨立委趙正宇投票時皆棄權。第32條明訂每月加班時數原則上不得超過46小時,例外狀況得延長到54小時,林淑芬、鍾孔炤、趙正宇、江永昌和管碧玲等人皆棄權,劉建國未投票。新增的第32條之1,勞工加班後可選擇補休,補休期限由勞僱雙方協商,期滿未休者換算工資。

國民黨持續抗議,立委廖國棟朝後方主席台丟預算書(紅圈處)。周永受攝

立院外抗議的勞團也徹夜抗議,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揚言,若今完成三讀,「跑、丟、撞、砸」等各種方式都會出爐,也有民眾準備冥紙、雞蛋。
據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加上綠委修正動議,修訂後的《勞基法》明定鬆綁7休1,改為落實周休2日,14天最多可休4天;加班工時上限,從現行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延長為1個月54小時,但皆須經勞資會議同意;輪班間隔時數則例外縮短為8小時,但新增把關機制,除經由勞資會議同意,還須經勞動部公告的指定行業才得縮短;加班費則採核實計算;特休假可遞延1年。
外界質疑此次修法傷害勞權,勞動部長林美珠強調會主動出擊把關。綠委鍾孔炤籲「吹哨者保護法、工會法」等應盡速修法,讓勞工權益獲保障。

因應《勞基法》修法恐對護理師輪班間隔時間產生立即衝擊,衛福部已公告新版護理師工時指引門檻,除非重大災害、重大疫情、突發事件3種情況,才可啟動勞資協商,否則輪班間隔不可低於11小時;也要求應合理排班,1周內不得訂定2種以上班別避免過勞。衛福部長陳時中強調:「不允許出現間隔僅8小時的班表,一定要11小時以上。」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批,衛福部根本混淆視聽,《勞基法》效力強度大於工時指引;另該法第34條「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換1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若勞資處於不平等狀態下,如何做到合理排班?

從事服務業的蔡先生說,不覺得修法對勞工比較好,很多僱主根本不遵守法令,應加強勞檢才有幫助。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希望政府拿出魄力,不要因為勞團抗爭就動搖,該修還是要修。工總祕書長蔡練生認為,應盡速修法通過,讓事件平息,企業才得以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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