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混油外銷害慘股民 富味鄉須賠1585萬

出版時間 2018/01/06

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2011年7月起就販售摻雜棉籽油的芝麻油等油品,2013年10月混油案曝光,陳文南還授意副總經理林秀蓉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櫃買中心散布精煉棉籽油均「直接銷往國外市場」等不實消息。

直到新北市衛生局拆穿,陳、林才在同月24日公開道歉承認均內銷,導致股價崩跌至49.92元,下降幅度25.4%,投資人提告求償。
得知勝訴,投資人保護中心副總趙順生表示樂見此結果,富味鄉則說待收到判決,會跟律師研究是否上訴。
此案刑事部分,高院去年底依《證交法》背信等罪判處陳文南4年徒刑、林秀蓉2年4月徒刑,沒收1.3億餘元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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