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預防民主退潮及民主自衛(蘇紫雲)

出版時間 2018/01/01

自1974年葡萄牙民主運動開啟第三波民主,歷經東歐非共化的高潮後,至21世紀呈現停滯衰退,如2017年德國、奧地利右派政黨擴張,法國傳統兩大黨潰敗、美國行政權爭議等。

依照《經濟學人》對各國持續10年研究,台灣民主指標也在下降,主因在政治文化,除仇恨、極端言論外,最重要是對媒體、專家、政治菁英不信任。以台灣新近立法為例,的確存在官僚主義侵犯人權的誤區,如《洗錢防制法》子法形同對政治人物終身監控(他國為卸職後一定年限)、超越《刑法》證據原則直接認定「小三」條款更有違憲之虞。再如《空污法》修訂的「十年以上舊車採新車排放標準」,剝奪人民財產權成為圖利「車商條款」,殊不知歐美10年以上老車快速增加,主因是新車生產過程的污染等同自身車體重量未必環保,而使用老車的消費車多為行駛里程較少,保養得宜未必不環保。又如美日歐盟認定危害較小、可供癮君子作為替代的「電子菸」,《菸害防治法》粗蠻予以禁止。類似缺乏真正溝通、跨領域思考的政策、法規所在多有,但因政治菁英迷信「技術官僚」便宜行事、「道德治國」的善意,自然造成民眾的價值混淆與反彈。

另一方面強化自衛性民主是面對內部威脅重要機制。源自德國《德意志聯邦基本法》,目的在避免反民主者以民主制度破壞民主,重演納粹透過民主選舉掌握政權的悲劇。包括法國、奧地利、捷克、波蘭等也都有類似規範,主要是禁止種族仇恨。此外,以色列《基本法》國會篇、韓國《憲法》也有類似設計得以解散反民主政黨,同時皆付諸實行。以色列中選會於1985年宣告猶太極端主義的「凱熙黨(Kach Party)」為非法政黨,韓國憲法法院則於2014年勒令解散親北韓的「統合進步黨」。簡言之,民主自衛涉及政治哲學、自由價值的拿捏,在國家濫權與政治權力之間平衡點的掌握需特別謹慎。因此,最小範圍、負面表列的規範,應是遂行民主自衛的基礎。
面對未來,政治文化是台灣民主最弱的一塊,也是民主制度最難形塑的領域。包括社會共識、政府領導、國會對應、學者專家信任度等。決策菁英應發揮領導高度、採「風險溝通」針對利害關係人,才能避免前述法規、政策相互衝擊的亂象重拾民眾信心。同時,自由民主的訴求不得摧毀自由民主,準此,對於目前言論市場與自由原則間的平衡點應可設立,特別是中國仍以「三戰」等手段影響台灣的民主情況下。包括假新聞、反民主制度或以暴力手段推廣政治理念的團體,都應加速立法,加以約束或強制解散,如此才能確保民主制度的正常、公平運作。

台灣正在進行轉型正義,若能更細緻運作,必能彌補社會裂痕,爭取民眾認同使台灣民主可以更為成熟。

淡江大學整合戰略與科技中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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