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貪官喝花酒103次 重判14年

出版時間 2017/12/28

台鐵從2010年起,陸續辦理「南太麻里溪橋案」、「大甲清水后里無障礙電梯興建工程」等8項工程,其中以南迴線南太麻里溪橋因接連受到莫拉克、凡那比颱風重創而中斷,急需重建。
一審時,鍾等7名官員被認定接受包商兼掮客陳建志招待,到台中御金殿、閤家歡KTV、星光大道等酒店喝花酒作樂,共計逾200次,再以洩露底標的方式,讓廠商取得標案,並在工程期間驗收放水,導致標案始終延宕無法完成,其中全聖公司違法轉包,鍾等人卻未依合約沒收2千4百萬元保證金,並求償每天40萬元的施工逾期違約金,重判賴等7官員17年到1年不等徒刑,另7名行賄廠商各5年到1年2月。

案經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調查認定官員喝花酒次數與一審不同,其中鍾接受招待花酒1次、台中工務段前段長胡佑良30次,最多的是鄭文忠,不但喝花酒逾百次,還接受廠商租來的LEXUS休旅車代步一年半,改判涉案官商14年到10月不等刑期,並追繳官員接受花酒招待等不法利得共約35萬元;可上訴。賴等涉案官員案發後已遭停職移送公懲會,記者未聯繫採訪到官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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