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由於涉案人數眾多,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分3場宣判,首批共33名被告,包括13名台灣人;第二批17名被告,其中9人為台灣人。第三批35名被告,包括22名台灣人。而昨首批進入法庭時,都戴上腳鐐,各有一名法警押解,氣氛凝重。
法院指出,被告在印尼、肯亞詐騙中國民眾,實行「公司化管理」,符合犯罪集團認定條件,85人共詐騙185人達2900多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3億元),其中張凱閔、林金德等26人為主犯。張凱閔為主要管理者,冒充檢方電話行騙;林金德為組織管理者,充當電腦操作手。
法院指首批被告冒充司法人員行騙,必須「從重處罰」,以詐騙罪判處張、林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金1.5萬元人民幣(約台幣6.9萬元),其他被告刑期為2年至10年。第2批被告中徐偉倫等9人為台灣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至3年。
至於最後一批被告中,台籍的張家祥、許家提、周聖修、張富崴4人,判刑13年,其他人刑期3年至12年,而有1人擔任廚師,也被指「共同實施詐騙」判刑5年。
廣東省深圳市刑事律師張萬池昨對《蘋果》表示,這起案件詐騙金額達1億多元台幣,符合「數額特別巨大」要件,判刑15年「很合理」。根據中國《刑法》,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者,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說,目前跨境電信詐欺案,台灣人被送到對岸有289人,遣返回台受審的有400多人,而電信詐欺最可惡的是出資金主或首謀集團,但這些人都在台灣,中方沒讓台籍嫌犯回台指認,未來首謀繼續招募新人犯案,無法斷絕根源,兩岸要合作才能有效打擊犯罪。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表示,在第三地犯罪,應以屬人主義為主,審判權在中華民國,但中國運用政治現實把人引渡去中國,這部分要提出抗議,但在國際現實上,希望能讓家屬去探視。
對於這項判決結果,中國網友表示「大快人心」,還有人認為判太輕,「是不是刻意照顧灣灣?」台灣網友也認為量刑適當,「鬼島恐龍法官對詐騙集團成員都輕判,主嫌15年大快人心。」但也有網友感嘆「喪權辱國」、「台灣政府完全沒能力保護國民。」
去年4月,在中方介入下,肯亞將包括這次被判刑的台灣人在內共77名詐騙嫌犯遣送至中國,引發台灣不滿。這起事件也開啟台籍詐騙犯遭遣送中國模式,去年4月52名台灣人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設詐騙機房被捕,20人被遣送回台,另32人被送往中國受審。
2017/04
.台灣電信詐欺集團車手林憲旻等7人,騙走中國63歲老翁李鴻賓近700萬元人民幣(約台幣3421萬元),林等人被判1年2月不等。
.金額:3421萬,判刑1年2月不等
2016/04
.邱姓男子在屏東設機房,假冒檢察官打電話騙民眾,再找未成年人當車手取款,得手400萬,一審遭判9年。
.金額:400萬,一審判9年
2012年
.男子陳本儉自中國打詐騙電話給台灣民眾,犯案17起詐得4300多萬元,一審重判30年,創台司法史詐騙判刑最重紀錄。最高院最後改判他18年4月定讞,仍是最重紀錄。
.金額:4300萬,判18年4月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15年:張凱閔、林金德
13年:張家祥、許家提、周聖修、張富崴
3年∼12年:共29人
1年9個月∼3年:徐偉倫等9人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