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酒駕 惡男輾斃少女

出版時間 2017/12/17

警方調查,龍姓少年(14歲)前天晚上9時許向伯父借機車,載交往約3年的劉姓少女(16歲)前往桃園龍潭的水族店買東西,行經台三線關西龍潭交界處,為閃避一隻突衝出來的貓,機車失控撞上路邊電線桿,龍姓少年腳受傷倒在草地上,劉女則被彈到路中央。

龍姓少年向警方說,機車失控倒地後,當時跌坐路中央的劉女還問他「有沒有怎樣?」未料不到30秒一輛後方疾駛而來的白色車子直接撞上劉女,劉女當場倒地,經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當時肇事車一度停車,但幾分鐘後就加速逃逸。
警方根據龍少指述和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昨凌晨3時許到關西馬武督逮捕肇事駕駛戴文夏(45歲)和同車的弟弟,肇事戴男酒測值達0.73毫克(酒駕參考值0.15),警方還查出,戴男1992年起已有6次酒駕紀錄,目前還因酒駕遭吊扣駕照中,必須明年5月始可駕車。
警方昨製作筆錄時,戴男全身不斷發抖,他供稱,前晚與弟弟在關西老家聚餐喝高粱酒,後來想到龍潭市區找朋友,就開車載著弟弟一起去,未料行經車禍現場,因視線不佳,才會把跌坐路中央的少女撞飛。

戴男日前因酒駕遭吊扣駕照中,卻還開車上路。圖為肇事車輛。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戴男在2002年、2004年、2007年(兩次)、2010年、2014年於國道、新竹、南投、桃園等地6度酒駕,分別遭判處拘役到6個月徒刑,但最後全都獲准易科罰金,從沒因酒駕入監。
新竹犯罪被害人辯護律師錢炳村痛斥:「太離譜!15年酒駕多達7次,這種人應該讓他在牢裡好好反省,否則不知還會毀了多少人的家庭幸福。」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到10月酒駕致死件數為67件,死亡人數為69人。

律師陳亮佑說,戴男涉犯刑責3到10年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及可處1至7年徒刑的肇事逃逸罪;而無照騎車的龍少也涉刑責6個月以下過失傷害罪。借車給龍少的伯父無刑事責任,但恐得負民事賠償。

龍姓少年騎車載劉姓少女行經台三線關西龍潭交界處,為閃避貓咪,機車失控撞電線桿,劉女則被彈到路中央,不幸遭後方酒駕的戴姓男子撞死。

◎切勿酒後、無照騎車
◎確實戴好安全帽
◎勿超速,遇無號誌十字路口或彎道須減速,注意視線死角及前後車況、路況
◎行經彎道、坡道、窄路,放慢車速注意前方來車
◎遵守交通號誌、標線
◎勿蛇行、隨意變換車道,遵守兩段式左轉
◎穿著醒目或有反光標誌衣物
資料來源:新竹縣警局交通隊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