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都更 朱立倫愛將仍判10年

出版時間 2017/12/08

許志堅(六十六歲)曾任財政部常務次長,二○一○年底被新北市長朱立倫延攬擔任副市長,兼任都更審議委員會主委,被視為朱的愛將。許於二○一四年六月底退休,隔年七月就因本案遭收押後獲准交保,今年七月遭監察院彈劾。

判決指出,許從二○一一年五月起,將失業哥哥許志遠與自己的兒子許士耘,虛列為女建商周麗惠的公司職員,周女以支付兩人各四萬元月薪名義,連同碰面交付的三萬元現金,按月行賄許十一萬元,而許則幫周女丈夫任職的寶興公司,詢問新店廣明段都更案,促使加快審議過關。
此外,當時樂揚建設副總經理鄒雪娥為求加快板橋區介壽段都更案,二○一四年五月間和周女合資,送兩支共約四十萬元的蕭邦錶、香奈兒錶,當作許嫁女兒的賀禮。周女另以許過生日等名義,另送一支約二十萬元的蕭邦錶,及兩根各五兩重、市價各四十七萬餘元的金條。

許一審遭判共十年五月後,上訴堅稱絕無貪污,周女投資他家在士林的一塊土地,雙方約定「以地養老」,周女按月分期支付投資款,用來照顧許的哥哥和父親。許強調,和周女熟識多年,常「互贈負擔得起的禮物」,許更自認「是個還不錯的公務員」,但高院不採信。許的哥哥和兒子昨也被依偽造文書罪各改判三月徒刑、得易科九萬元。
許等被告昨都沒出庭聽判,許志堅的辯護律師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上訴。

●年齡:66歲
●家庭:已婚,育1子1女
●經歷:
.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副局長、局長
.新北市副市長兼都審會主委
●犯行摘要:
.安排哥哥與兒子當土地開發業者人頭職員,以薪水等名義按月收賄,共貪近600萬元
.以嫁女兒為由,收受樂揚建設副總鄒雪娥出資約18萬元,與人合贈的名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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