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林淑芬對修法表不滿。資料照片
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說,上周經濟、衛環委員會沒到的成員,除邱志偉、邱議瑩正式請假外,陳明文、管碧玲、林岱樺、劉建國、林淑芬、蘇震清,以及出席未簽到導致表決意外落敗的高志鵬,都會依黨團內規開罰。
不具名民進黨立委說,黨團訂有強制動員辦法與罰則,院會表決時不在場或不遵從黨團決定之成員,每次罰款新台幣一萬元。另委員會會議記名表決,表決時不在場或不遵從黨團決定者,每次罰款五千元,罰款則直接從立法院轉給立委的薪資中扣除。
累積罰款達三十萬元的區域立委說,「選區有重大活動,只能咬牙被罰。」第九屆到目前為止四個會期,黨團罰款已進帳逾四百萬元,「都是我們血淚堆積而成。」
◎記者曾盈瑜、符芳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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