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據教育部統計,大專院校在一○五學年度入學學生約二十五萬人,在一一七年學年度將會銳減十萬名新生,約減少四成;另政府對績效不佳的學校,也有必要強化其監督和輔導機制。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裁示,教育部針對專案輔導學校,應該加強財務監督,避免原有校產遭挪用或變賣。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指出,根據該草案,私校如果財務不佳影響教學與營運、積欠教職員工薪資達三個月以上、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近兩年新生註冊率未達六成等情況,就會被教育部的專案輔導辦公室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為讓大眾了解相關資訊,預計下月起,每年十二月下旬將公布各大專院校註冊率、財務狀況,與各系所師生人數,供各界參考。
姚立德說,專案輔導學校的資產強制財產信託,教育部也將派公益監察人及公益董事介入監督,該校若未限期改善或轉型改制,將有三年的強制退場期限,否則教育部將予以解散,解散後的資產只能挹注在退場基金或地方政府。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陳書涵指出,退場學校只要在解散、清算前完成轉型,校產仍不會回歸公有。
為避免私校董事會以五鬼搬運方式處分校產,草案也規定,私校一旦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私校董監事不得支薪,姚立德強調,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之私校,通常已招生嚴重不足,財務明顯赤字,教育部希望私校董事會能夠共體時艱。而教育部編列轉型及退場基金五十億元,分為補助和融資兩大用途,包括補助學生所需補教教學費、住宿交通費、生活津貼、他校教師支援授課鐘點費等;另也可供融資作為教師退休或資遣費用。
此外,姚立德也說,目前發生財務問題停招的私立學校,例如永達技術學院等已停招的私校退場時間表,不會因為私校條例立法而歸零重設。
●專案輔導學校條件:財務不佳、積欠員工薪資達3個月、師生比不達標、教學品質不良、新生註冊率連2年低於60%,且學生數低於3千人、重大違法情事等
●強制「財產信託」: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學校資產將強制「財產信託」,主管機關應派公益監察人及公益董事,介入監督輔導
●退場及解散程序:專案輔導學校未改善或未轉型,將停招停辦;3年內未完成退場,主管機關可命其解散
●設大專院校轉型及退場基金:教育部編列50億元基金,分為補助和融資,協助私校退場
資料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