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三歲男童今年七月被家人送到醫院時,身上有多處傷痕。嘉基醫院提供
嘉義基督教醫院兒童急診科主任黃信儒昨在一場兒童保護會議中發布案例說,該院兒童急診科七月醫治一名三歲男童時,雖然家屬聲稱男童在家跌倒,但經X光檢查,發現男童右手呈螺旋形骨折,且四肢有大面積燙傷舊痕,研判是兒虐,即通報社會局了解。
社工前往家庭訪視,發現男童的二歲妹妹也懼怕陌生人,情況可疑,安排到嘉基醫院檢查,結果發現也有大面積燙傷痕跡,社會局立即報法院,將二童緊急安置,目前仍定期回診做心理及發展評估。
嘉縣社會局副局長張翠瑤表示,本案在八月一日經法院裁定保護令,有效期間二年,社會局評估男童父親應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二十小時、繼母二十七小時。兄妹監護權現由法院調解中。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虐兒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是否裁處罰鍰還在評估。記者徐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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