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王敏旭(25歲)因強盜案遭判刑5年2月,原在彰化服刑,因表現良好,今年6月獲遴選至台中外役監服刑,殘刑剩4年3月。王在周一下午1時30分許,從農場脫逃,隨後攔下計程車逃回彰化老家,當天下午3時許,與妻陳佩群(25歲)碰面,換便服繼續逃亡。
周一晚上6時,警方到王家訪查,王妻辯稱不知丈夫行蹤,警方監控王妻行蹤及行動電話,終在前晚11時許,王妻再度騎機車外出,並與丈夫在鹿港天后宮附近碰面,警見機不可失,上前圍捕,王男趕緊騎機車載妻子逃竄,雙方追逐7公里,約20分鐘後,王男鑽入東崎7巷的死巷,警拔槍警示,並將他壓制上銬。
騎入死巷遭活逮
王男供稱:「我很後悔」,並指原本服刑屬農作組,每月賺2至4千元勞作金,懷疑同區受刑人違規,他受連累將被改派環境組,每月剩2、3百元勞作金,加上環境組人員約談「之前你的表現如何,自己心知肚明」,感覺被警告,才燃起逃獄念頭。
王妻也一併被捕,她供稱事前不知丈夫計劃逃獄,與丈夫會合後,多次勸丈夫投案,但遭丈夫婉拒。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林順斌表示,王男誤會勞作機制,他本在農作組工作,因想當勞作金較高的外包商僱工,獄方依照流程得先派他到自主管理較高的環境組,接著再轉外包商,「沒想到要換組當天,他就逃跑了」。林指,以9月出工22天計算,農作組平均月勞作金6至7百元,環境組5至6百元,但受僱外包商則有數千元。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指出,王已有脫逃行為,不符合「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規定,日後恐難再申請外役監;王男將解送彰化監獄繼續執行殘刑,另他涉及脫逃罪,最高徒刑恐1年;王妻涉藏匿人犯罪,最高徒刑2年。
彰化監獄秘書楊戶政說,王男到彰化監獄後,會比照新收容人辦理,前1個月安排3人1間新收房,並將他列為重點輔導對象,請教誨師、社工特別關注其情況和情緒反應。
律師鄭智文指出,王男服刑期間的表現積分將歸零,恐影響其假釋進度;律師廖國竣說,王妻因藏匿對象為配偶5親等血親,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遴選外役監受刑人時,須更仔細評估其表現、家庭支持度、經濟狀況
.將外役監受刑人2至3人編成一組,可互相關切及注意動向
.密切注意親屬會客或書信往來,一有異常即須注意
.可研擬導入科技監視系統協助,防止受刑人脫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