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反觀長照2.0,大部分經費卻挹注在極輕度與輕度失智症個案服務上,包括成立失智症共照中心,並且預期大量設置失智症社區服務據點(109年設置368個)來辦理1.認知促進、緩和失能的活動帶領、2.互助家庭、3.家庭關懷訪視諮詢、4.家屬照顧課程、5.家屬支持團體、6.失智友善社區多元方案、7.安全看視創新方案等措施。上述看似多功能的社區服務據點理應會有很大效益,但外型華麗好看,實際受益的對象又是誰?
首先談到空間取得,尤其在偏鄉,如何取得一個適當地點讓失智症家屬容易前往?而每據點80萬元的補助聘請一位人員,可獨力完成上述這麼多任務?姑且不論所謂認知促進緩和失能的活動方案是否有本土實證成效,到底「誰」有辦法出來到達這些據點接受服務?失智症依照病程,可分為輕、中、重三階段,而任何階段都可能出現照顧上最難處理的行為精神症狀(BPSD)。當BPSD出現時,安靜10分鐘都是難題,如何參加認知促進、緩和失能活動?以我多年臨床經驗可大膽預測:這些方案到時受惠最多的無非是輕微認知障礙(MCI)以及極輕度失智症個案。
我不反對國家將幾億元預算放在所謂失智症前期的預防及確認診斷的項目,但至少要了解失智症家庭照顧者有迫切服務需求,按比例原則積極推動日間照顧中心、失智症團體家屋及照護專區成立。有照顧失智症長者經驗的人都知道,付出多年心力後,當發現無法繼續照顧,或為維持正常工作與生活,往往都想找一個可信任照顧機構;但弔詭的是,具有行動能力的失智長輩,護理之家不收!養護機構不收!除非簽署約束或限制行動範圍同意書,或失智症長輩已經到了臥床不具備行動能力,才會收住。
盤點目前國內24小時收住的失智症團體家屋和照護專區僅不到1350床,而衛福部的目標是109年時增加1000位失智可住宿的照護資源。試問3年內隨著病程增加的中重度失智症個案有多少?1000床夠嗎?許多家屬最後只好聘任外籍看護,最後看護數量年年增加,形成只能倚靠外勞的惡性循環。失智症照顧人力的培育相當重要,我們希望照顧服務員能了解長輩過往的生命史,並有共通語言,藉由相關照顧技巧與陪伴及活動帶領,延緩惡化。基此,如果未來都倚靠外籍看護,真的很難想像失智症惡化的速度將會多快。另外失智症的發病率亦有城鄉差距,據102年調查,當時非五都地區65歲以上盛行率為14.03%,五都地區(桃園尚未升格)僅6.57%,足足差了一倍,加上老老照顧問題,更凸顯非都會地區失智照顧資源嚴重缺乏!
長照規劃需有百年大計,而非追求毫無實際效益數字呈現,更非為展現政績而搞一堆民眾無感的滾動式計劃,真正需要的民眾卻感受不到資源增加在哪,更不用說要去哪找了!
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