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 鄭性澤無罪 被控殺警 15年5度判死

出版時間 2017/10/27

鄭性澤昨上午穿著全新的襯衫與西裝褲出庭聆判,記者問他:「前晚睡得好嗎?」鄭回答:「很早睡,因為不想多想。」得知獲判無罪後,露出滿臉笑容,鄭說:「這個無罪我等了15年,此刻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警員蘇憲丕的兒子蘇永豪,昨身穿寫有「人生苦短」四字的黑色T恤出庭,他認為父親因公殉職、以父親為榮,他對判決結果「很難接受,但是尊重司法,是否請求檢察官上訴,還需要和律師討論。」
鄭性澤(49歲)原被起訴指控,2002年1月5日晚上,跟著大哥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包廂飲酒,席間羅武雄因不滿意店家服務品質,在包廂內開槍射擊天花板、桌上酒瓶,時任豐原分局偵查佐蘇憲丕等警員獲報到場處理,得知嫌犯擁槍後,由蘇單獨進入包廂,其餘警員在門口掩護,沒想到當蘇對羅喝斥:「警察,不要動!」立即引起槍戰,蘇警身中3槍,羅也身中2槍,2人均不治。
鄭性澤被逮捕後遭收押,一度向警方坦承犯案,後來向檢方翻供否認開槍,不過檢方起訴認定鄭在混亂中,撿起羅武雄的槍枝射殺蘇警,法院一、二審4度判鄭死刑。

殉職警員蘇憲丕(左圖,翻攝中天新聞)的兒子蘇永豪(右圖)對判決很難接受,但表示尊重司法。張先華攝

2006年5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鄭性澤成為等待槍決的死囚,鄭性澤母親四處喊冤、陳情,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數度幫他聲請再審,檢察總長顏大和也一度幫鄭提起非常上訴,但都遭駁回。
直到去年3月,台中高分檢根據台大醫院、法醫研究所鑑定,以鄭在包廂內座位與蘇警中槍倒地相對位置不符等理由,懷疑鄭並非兇手,破天荒替鄭性澤提起再審,台中高分院去年5月裁准再審,並釋放鄭,鄭從案發當天起遭關押5233天後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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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的手寫信吐露難忘15年前在蘇憲丕靈堂前,與蘇子對望一幕。魚麗共同廚房提供

台中高分院耗時1年5個月,歷經16次開庭,昨判決認為,偵辦警察違背警察辦案正常程序,沒告知被告權利,就要鄭性澤寫自白書,且從鄭的就醫紀錄及遭收押進看守所的個人照片對比,鄭的臉上明顯有瘀傷,認定鄭在偵訊時有遭刑求,自白內容不可信,不過因鄭當時是蒙眼被打,無法指認刑求者身分。
此外,台大醫院、警大與專家人士鑑定指出,蘇警是被來自同一方向接連三槍擊斃,與起訴所指,鄭先是坐躺沙發上開槍,然後在蘇倒下過程中再補槍的「二階段開槍」不符;包廂內除了鄭還有其他人手部都有火藥殘跡反應,不能光以這點就認定是鄭開的槍,而從證人證詞、座位分布與彈殼掉落位置來看,開槍殺警者應是當場斃命的羅武雄,在無證據證明鄭開槍的情況下,改判鄭性澤無罪。

蘇憲丕兒子昨晚透過律師表示,15年前國家告訴他父親是這樣走的,去年又推翻說可能不是,現在雖然已有預期知道結果,但他還是需要調整,因為要推翻15年來的認知,很不容易。台中高分檢發言人吳萃芳表示,判決結果與檢方預期相同,會在收受判決後,以有無足夠證據證明為考量,審酌是否上訴。
網友昨對逆轉判決意見兩極,有人肯定法院改判鄭無罪,「失去的光陰也回不來了,但能清白真是太好了。」「應該立法只要不當審訊10年以上重罪,刑求唯一死刑。」但也有人認為「無罪只是證據不足,有沒有殺人只有他自己知道。」還有網友感嘆:「最慘的還是被害者家屬啊!」

●疑點:鄭性澤曾自白殺警
鄭被收押進看守所時,臉上出現瘀傷,確實曾遭刑求,先前偵訊自白非出於任意性,不可採信
●疑點:兇手分2階段朝警員開3槍
台大、警大鑑定認為,3槍是接續的,起訴與死刑判決認定2階段不是事實
●疑點:鄭性澤手部有火藥殘跡反應
其他現場2名證人手部也被驗出有火藥殘跡反應,不能以此認定鄭有開槍
●疑點:鄭性澤坐躺在沙發上朝警員開槍
依鑑定意見、證人證詞、現場包廂座位及彈殼掉落位置,認定是槍戰中身亡的羅武雄朝警開槍
資料來源:台中高分院判決書

翻攝畫面

●年齡:49歲
●家庭:離婚,為家中長子,有1弟1妹
●學歷:花蓮高商、台中空中商專企管科
●經歷:餐廳服務員、油漆工、夜市攤販
●現職:魚麗共同廚房助理廚師
●事件:被控在2002年持槍殺警,4度遭判死刑後,2006年判死刑定讞。2016年5月重啟再審釋放,2017年10月26日逆轉獲判無罪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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