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雕刻大師朱銘(左圖)遭好友建商葉榮嘉(右圖)背叛,偽造大量贗品流竄市面。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朱銘的贊助商、建商好友葉榮嘉,2012年將朱銘作品《太極─起勢》、《太極─單鞭下勢》等,交給藝品商施景文、鑄銅師傅童文意開模,將真品賣出後,再把贗品置於其開設的國家藝術村展示,另將部分贗品轉贈客戶。至於施景文則找上朱銘的特約鑄銅廠負責人高健忠,訂製各式未經授權的作品,私自對外販售牟利。
士林地院日前依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判葉榮嘉2年、緩刑5年;施景文3年;童文意1年10月,其他被告則判刑6月到1年2月不等。另以大型作品150萬元、小型作品20萬元計算,判三人須賠朱銘1億2090萬元,且須將判決內容刊登在《蘋果日報》頭版。昨聯繫不上雙方,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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