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對手 補教名師判囚1年半

出版時間 2017/09/26

創辦「卓澔數學」的李慎廣(四十八歲),別名「李卓澔」,是大台中地區高中數學補教名師,他原與台中「儒林」補習班負責人張鎮麟(原名張進峰)等人,合作投資台中補教業,八年前兩人拆夥後發生股權糾紛,加上招生競爭激烈,雙方反目,衍生多起訴訟,李還曾因恐嚇、圍毆其他補教老師,被提報掃黑「治平對象」。記者昨未聯繫上李男,不知其回應。

判決指出,二○一二年七月間,張男先後刊登平面廣告、夾報並僱用宣傳車,沿街播音指李男欠債,「法院民事庭已判決,不容抵賴」、「趕快還我錢,不要再耍賴了,這樣還能當老師嗎?」等語。
李男雖報警,但覺成效不彰,怒找黑道份子張偉智(四十七歲)等人,趁夜將對手僱用的宣傳車車胎全刺破,更當街攔下宣傳車逼司機拆掉車身廣告海報,還到對手的補習班陳姓主任家潑灑紅色油漆企圖威嚇反制,陳雖害怕,但沒停止對李男與「中儒林」不利的宣傳車廣播。

李男不滿張男等人辦事不力,要求對陳男住家丟擲「會爆的東西」施壓。同年七月十六日清晨四時許,陳家第一次遭火攻,被燒掉屋前一塊綠色地毯,鐵捲門也被熏黑。
十三天後,陳家又在凌晨遭人丟擲汽油彈,燒掉屋子外牆監視鏡頭和院子裡的娃娃車,幸好陳男機警,兩度自行撲滅火勢。
李男到案否認指使縱火,一審不採信,加上李男另恐嚇一名離職女員工,依恐嚇危害安全等五罪,判李男拘役五十天及一年二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共四十七萬五千元,另依兩個縱火罪判刑兩年八月須入監。

二審則認定,證據僅能顯示李男只是第一次縱火,判刑一年六月,仍須入監,其餘五罪得易科罰金刑責。
李針對縱火罪上訴,昨被最高院駁回定讞。至於實際縱火的張偉智等四名黑道被告,則被判刑五年四月到七年十月徒刑定讞。

學歷:
.早年自稱台大牙醫系畢業
.出庭自稱台大碩士班畢業
經歷:
.「卓澔數學」補習班創辦人
.台中前「中儒林」補習班實際負責人
爭議:
.誣告競爭對手江姓數學老師抄襲講義,二審判刑1年,上訴最高法院中
.在補習班股權讓渡書盜蓋前合夥人張進峰印章,被判刑4月定讞
.恐嚇前合夥人張進峰、魏宏泰,被判拘役80天
.毆打、恐嚇補教老師,曾被提報治平對象,獲交保6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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