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北市中正一分局長的方仰寧,也曾因處理太陽花學運背負多起官司。資料照片
近年公務人員被告案例,以太陽花運動期間警察執行職務,卻被學生和民代提告最受爭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前局長方仰寧雖不在原職,仍必須跑法院打官司,方昨低調不願表示意見。4年前擔任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的歐陽俊,也被政大師生徐世榮、洪崇晏自訴提告強制罪,雖獲判無罪,仍遭不斷上訴,歐陽俊感慨說:「4年來心理與精神上的折磨,永遠無法抹滅。」
保訓會指出,去年各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補助案,以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居前3名;其中以因辦理工程、採購案涉貪污罪涉訟最多,其次是醫事人員涉及過失致人於死。總補助金額為3382萬1800元。
涉訟最多的經濟部表示,下轄單位涉訟最多為台電26件,中油18件、水利署10件及台水1件。台電因辦理工程引發受傷、侵占土地等訴訟,中油則因氣爆民事賠償,水利署因圖利、收賄等案件所致。交通部指出,因工程採購預算大,因此被告相對較多,若查證屬實就依法辦理,若非事實就速還清白。
教育部表示,因公涉訟輔助案件以醫療糾紛居多,醫療工作攸關民眾生命健康,與行政工作相較,發生涉訟事件機率自然相對較高。
保訓會主任秘書廖慧全說,考試院審查會通過「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草案,因公涉訟判刑確定的公務員,若發現新證據、新事實,提起再審、非常上訴,將補助打官司費用。現行公務人員執行公務時,遭民眾辱罵,散布不實謠言、誹謗名譽,提告卻無輔助,也新增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提出自訴、告訴,可申請輔助。草案仍待考試院會通過。
廖慧全表示,公務員因公涉訟輔助,最後被判有罪將全數追回,如獲不起訴處分則不用追回,不過,考量公務人員的行為仍具不法性、可責性,即使微罪不起訴,未來將追回輔助費用,替國庫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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