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翁男(七十三歲)與妻子(七十歲)昨日清晨步行外出運動,從信義路五段、松仁路口走斑馬線過馬路,一輛由徐姓男子(四十四歲)所駕駛的大都會客運46路公車,從松仁路左轉信義路五段,疑因未依號誌行駛,且公車A、B柱擋住司機的視線,直接撞上翁姓夫妻。
翁妻當場被撞飛、頭部重創,送醫搶救後仍不治,翁男倒地後左手肘擦傷、意識清醒,無生命危險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翁姓夫妻過馬路時依號誌燈指示,並沒有違規;而公車司機疑似未依號誌燈行駛,在左轉燈號未亮時就先行左轉,導致翁姓夫妻倆還走在斑馬線上,就被公車撞個正著。徐男經警方進行酒測,確認並沒有酒駕。
翁妻頭部重創送醫不治。翻攝畫面
警方檢視公車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公車左轉時,行車紀錄器有錄到翁姓夫妻正在過馬路,翁妻見情況不對勁,情急之下將丈夫往外推了一把,翁男才幸運的僅左手肘擦傷,但妻子卻不幸被撞飛、當場倒地不起。
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對於發生死亡車禍深表遺憾,已向家屬致歉,公司一定會負起全責,日後也會加強預防措施。
台北巿警局交通大隊說,老人過馬路時,若行動不便最好等綠燈亮時迅速通過,過馬路時也要留意大車動向,保持距離、盡快通過,避免因車輛違規被撞上,老人家若行動緩慢,可請路人協助一起過馬路。
1.若行動不方便、綠燈已亮一段時間,可等下次綠燈再通行
2.等紅燈應站人行道上,以免大車因內輪差擦撞
3.若無號誌路口、且行動不便,可請路人協助
4.應從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穿越,切勿貪方便穿越馬路
資料來源:台北巿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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