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青年運動員的另一個春天(陳冠瑜)

出版時間 2017/08/31

對於青年運動員轉換生涯跑道勢必面臨的難題,我國所實施的政策有輔導運動員擔任專技教師、教練及單項運動團體任職、補助企業聘用優秀選手、推動企業聯賽,透過企業贊助邁向職業化及補助參加與就業、創業、職前訓練相關課程等。
為獎勵優良之運動員,新加坡係提供學生運動員全額學費補助;印尼則根據年齡層的不同給予相對應的經濟援助;我國則是提供競技成績優異之運動員核發獎勵,如獲得奧運前3名者,可選擇1次或按月終身領取500萬元至2000萬元,讓他們擁有足夠的資本面對未來生涯規劃的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針對青年運動員的職涯規劃亦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有鑑於優秀的運動員和成功的企業家有許多共通點,運動員相對一般人有潛力自己創業成為企業家,因此新加坡國立體育學院與企業精神社群合辦SpexEntrepreneurship計畫,從三方面給予運動員協助:創業輔導教育是由成功創業者當導師,以分享有效的創業建議並提供諮詢及問診服務等軟性協助;資源管道則協助創業者取得資金、硬體設備、技術及知識;互連平台讓運動創業家能與商業網絡接軌使其互相激盪出更多商機。
至於馬來西亞,為了讓有意創業的青年學子強化其創業能量,馬國全球創新及創造力中心提供各種創業相關課程,課程領域從財務管理到市場行銷,可依照創業者需求做選擇;更提供與美國史丹佛大學合作的創新與創業計畫學程,並與矽谷公司建立商業網絡以提升創業者的國際觀,拓展其國際事業機會。

綜由上述,可以了解到各國與我國針對就學補助、就業輔導以及獎金發放等政策其實相當廣泛,未來我國制定運動員職涯規劃政策時,若能參考APEC其他經濟體相關政策,並考量國內教育及體育制度之性質,就能制定一套完善且適合我國運動員職涯規劃之政策。
除此之外,若可使政府、企業及學校形成合作夥伴的關係,對於各經濟體的運動員都將是一大助益。在此合作夥伴的關係中,政府更應扮演橋樑的角色,提供企業與學校合作機會的平台,使青年運動員得以充分運用資源。
同時,政府應給予企業相關的優惠措施,以提高企業資助青年選手的意願,給予學校相關的贊助,讓學校可以有足夠的資金聘請教練或是安排相關的課程協助青年運動員,如此一來才能有效的整合相關資源讓運動員在生涯規劃上有完善的援助及照顧。

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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