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為無辜者帶來一些希望(陳龍綺)

出版時間 2017/08/25

原本應該要保護人民的國家,怎麼會反而成為一個危險的、殺人的、傷人的元兇呢? 因此,此次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上,我強烈要求政府應即對「疑似冤案」的當事人及家屬研擬一套減輕冤案傷害的處置方式,讓無辜入獄的人不會因堅持清白,拒絕承認犯行,而影響了在監所內的處境,甚至因而遭認定無悛悔實據而影響假釋聲請。相較於把人折磨到底之後,再用賠償了事,這樣的處置不只較為人性也比較尊重人權,政府應拿出作為。
「疑似冤案」至少可由此判定:一、經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說明案件有疑;二、曾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三、經檢察官為其利益聲請再審。這些都可讓受冤當事人盡量不繼續枉坐冤獄,減少傷害。
對的事沒有什麼能不能做,只有要不要做,天燈不點不亮。這也代表國家主政者及司法院,面對冤案面對無辜者的一種尊重、承擔與勇氣的表現,請讓人民真正的感受到國家對司法改革的決心,讓我們為還在平冤路上的無辜者家庭帶一點希望回家。

冤獄平反協會無辜者 關懷行動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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