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工時逾上限 納《勞基法》恐生變

出版時間 2017/08/23
醫師工時上限太高,納入《勞基法》恐有變數,衛福部將修《醫療法》。資料照片
醫師工時上限太高,納入《勞基法》恐有變數,衛福部將修《醫療法》。資料照片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本月起住院醫師工時有明確限制,單周工時八十小時,每天連同隔日延長工時最高二十八小時,均超過《勞基法》工時規定,故著手修法,要將《勞基法》工作契約保障、退休金制度及職業傷害補償納入《醫療法》,修正草案最快年底送行政院,若明年立法院修法通過,最快明年底前上路。
勞動部官員指出,現適用《勞基法》責任制條款者,以保全業工時最長,每月正常工時上限二百四十小時,平均單周六十小時,而衛福部訂定的醫師工時指引,單周工時八十小時,連續工時最長二十八小時,與其他行業落差太大,恐引發要求比照的呼聲,勞動部建議應降低醫師工時上限。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批評,修《醫療法》是走回頭路,甚感失望,醫師納《勞基法》才能保障不超時工作。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王必勝說,醫師納《勞基法》或修《醫療法》均可保障權益,但醫界對醫師納《勞基法》的確有不同聲音,該會將視修法情形,支持對醫師更有保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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