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店長 餐廳拾250萬送警局

出版時間 2017/08/22

人美心善的潘雅婷(二十三歲),四年前大學休學後,在樹林一家義式餐廳工作至今,因做事認真負責,兩年前當上店長,上周五下午二時許,她見店裡客人差不多都已離去,開始清理用餐區桌面,腳卻踢到一個放在桌腳旁的黑色提袋,研判是客人留下,潘雅婷連忙抱著滿是現金的提袋,卻已不見客人蹤影。

潘雅婷表示,本想將提袋放在餐廳的儲藏室,等待失主領回,但因提袋容積頗大,又無法從外觀察看內容物,擔心若是爆裂物等危險物品,恐危及客人安全,與老闆討論後打開提袋,卻見裡頭的牛皮紙袋包著多疊白花花的鈔票,她與老闆驚訝之餘連忙報警,認為大筆現金放店裡不安全,遂由她騎機車親送至派出所。

潘雅婷說,當天在派出所等到下午五時許,振曜電子董事長呂俊德接獲通知急忙趕來,表示這兩百五十萬元是員工薪資,他當場點收後,從當中拿出一疊十萬元現金,致贈給她當作謝禮,她認為本來就應該幫客人保留遺失物,多次婉拒好意,但呂俊德表示若非她的幫忙,兩百五十萬元恐怕找不回來,執意要她收下。
潘雅婷最後致電給老闆,在老闆同意下,才害羞地收下這份謝禮,並與呂俊德開心合照。對於她拾金不昧的行為獲得許多讚賞,潘雅婷昨謙虛表示,本來就不是她的東西,只是剛好讓她撿到,十萬元謝禮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經她和老闆討論後,決定將一部分捐贈給兒童關懷協會,希望能夠藉此幫助弱勢的小朋友。振曜電子昨則表示不便受訪。

樹林分局表示依《民法》八○七條,若民眾撿到財物可送至附近派出所,遺失物將會集中登錄保管並公告認領,民眾若有財物不見,也可利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上網查詢。
警方也提醒,遺失物若經公告超過六個月無人認領,將歸由拾得人所有。

●年齡:23歲
●職務:義式餐廳店長
●工作資歷:4年
●感情狀況:無男友
●家庭狀況:有三個哥哥,為家中么女
資料來源:潘雅婷

潘雅婷人美心善,還要捐出部分款項做公益。翻攝潘雅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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