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說,《兵役法》規定,國防部停徵常備兵後,一九九三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這些役男共兩萬八千人緩徵中,規劃明年服役人數約一萬五千人,其中投入研發替代役四千人,一般替代役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及其他役別一萬一千人。
役政署長林國演說,這兩萬八千人將在三年內完全消化。此外,一九九四年次以後出生役男,配合國防部儲備動員戰力,回歸接受四個月軍事訓練,為照顧弱勢家庭及落實宗教人權保障,內政部仍將保留一九九四年次以後出生役男,得以家庭或宗教因素申服替代役。
尚未入伍的張姓大學生說,政策改來改去,搞不懂該當兵多久、是否服替代役,反正役期不長,忍一忍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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