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增0.02倍「給津貼不如助就業」

出版時間 2017/08/19
主計總處調查,我國去年貧富差距略微擴大。資料照片
主計總處調查,我國去年貧富差距略微擴大。資料照片

主計總處分析,去年可支配所得最高20%的家庭為200.4萬元,較前年增加3.3%,最低20%家庭每戶32.9萬元,增加2.8%,貧富差距6.08倍,較前年的6.06倍微增0.02倍,也是自2014年貧富差距6.05倍、2016年的6.06倍,連續2年微增。
此外,去年政府對家庭提供的社福補助,如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老農津貼等,計算縮小了所得差距1.07倍,若未計入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為7.28倍,較前年減0.05倍。另以每人可支配所得計算,去年差距為3.89倍,較前年度微減0.02倍。
主計長朱澤民說,增0.02倍並非很嚴重,且相較美日星等國家屬相對低。若無政府移轉政策,家戶貧富差距應為7.28倍,社福措施效果大於租稅效果,社福措施仍有存在價值,可降低貧富差距倍數。

在北市環保局擔任代賑工的趙小姐說,近年貧富差距大,薪水很薄,但物價一直漲,家人團結省錢度日才過得去。
低收入戶吳先生說,政府與其給補助,不如增加就業機會,或提高薪資,讓低收入及弱勢民眾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真正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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