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涉縱火的陳女(31歲,毒品、賭博前科),與剛退伍的李姓男子(24歲)在KTV相識,並展開交往,不到1個月,李男認為兩人個性不合,提出分手,女方多次要求復合遭拒。前天,陳女傳LINE給李男希望復合,李男回覆「不,我們分手了」,激怒陳女情緒,她揚言「如果分手我就死了」、「一起死!」
不到20分鐘,陳女就到李男住處,撬開門鎖,用打火機點燃沙發等家具,事後還傳LINE告訴李男「親愛的,你家失火了,哈哈!你有我瘋嗎?」還附上火場照片。
警方據監視器畫面,掌握陳女進出李宅逮捕她,陳女供稱,原本想好好談復合,但對方都不理,才憤而點火燒沙發,不知道這麼嚴重!
李男接獲家中起火通知,衝回家裡救出飼養的貓,整個臉遭熏黑,他一開始不相信陳女縱火,警方給他看監視器畫面,他才說沒想到真的這麼做,真是恐怖。
律師謝憲愷說,陳女觸《刑法》公共危險罪放火燒他人住宅,可處7年以上徒刑。中市婦幼隊副隊長蔡京芬建議面對糾纏不清的情人恐嚇或以死相逼,應告訴家人並報警。
李男(下圖左)得知住處起火,奔回家搶救財物(上圖),驚呼遇到恐怖情人。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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