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中央部會主導大型調查因部會負責業務不同,從未同時討論少子化政策、生育意願、托育選擇、育嬰假等重大資訊的調查。針對0至2歲兒童的家長群體樣本數過少導致無法推估全國各地的托育政策效果。零散在各部會的不同資料庫無法整合針對托育政策進行效益評估。例如主計處「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每3年辦理1次,旨在了解女性因結婚、生育而離職與復職情形,但該調查欠缺家戶成員就業資訊、生育意願、托育津貼領取效果。此外,與家庭有關追蹤資料是由中研院主導的華人家庭動態調查,卻同樣沒有婦女婚育與少子化為主題的問項,0至2歲兒童與家庭的代表性更是不足,無法針對托育政策進行具代表性的實證研究。
嚴謹的政策實證分析,若想了解婦女生育意願的關鍵因素、托育政策是否刺激生育意願,追蹤調查或橫斷性資料的追溯性問項(例如詢問生育前與生育後的就業狀況),是唯一能夠進行因果推論的解方。政策分析研究假使根據當前每幾年做1次的橫斷性調查,這些結果推估影響因素將會產生錯誤推論。偏誤結果會導致錯誤政策,並且帶來嚴重後果。
以他國調查為借鏡,所得與方案參與調查(Survey of Income and Program Participation)是美國重要的追蹤調查,此調查以家戶為單位,每3個月對同一家戶訪談,追蹤以4年為1期。此調查除主要問卷的問項,也包括不同「季」有不同主題的次題項模組,進而了解關鍵的社會政策。
的確,社會調查需要面對擔心個資隱私受到侵害的狀況。筆者去年6月在美國華府參與早期兒童照顧與教育調研會議(National Survey of Early Care and Education)會議中,學者們針對隱私受侵害的可能性進行討論,他們將托育政策的追蹤調查資料分級釋出,並進行研究倫理審核,嚴審資料分析步驟確保任何對個資影響的危害。透過這部資料庫,托育政策學者能夠分析托育資源分配不均的狀況以及全美各州的托育政策比較,進而解決托育品質不均的問題。
過去大部分少子化政策以及政策的評估與立論基礎,主要從他國研究(特別是歐洲、日本)、托育選擇與少子化理論而來。這些他國研究直接移植到台灣社會容易受到許多質疑與批判,特別是「去脈絡化」,也就是未將台灣的社會狀態考慮進去,貿然引述他國實證研究調查,將可能導致政策致命的失敗。本文建議主計處應該進行跨部會的整合,透過戶政資料追蹤初婚與初生育婦女與家戶,建構4年為1期的追蹤調查。
美國羅格斯大學社會工作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