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嗎啡、海洛因入獄者,再怎麼輔導、戒毒,出獄後除非有很大的決心毅力及社會支持,9成5以上再犯。吸毒費用高昂,毒癮發作,心智完全喪失,六親不認,唯一念頭就是找錢買毒,或者隨機搶劫,或者向親人包括父母在內強索金錢,不從就是暴力,甚至予以殺害。毒癮者必然影響工作及人際關係,且因要不斷購毒,最好的賺錢方法就是找「下線」,誘惑其他無知朋友,以青少年為主,加入吸毒以為「客戶」,成為老鼠會,這就是毒品不斷氾濫的主要原因。不止一、二級毒品,三、四級更是如此,越反毒,使用者更多。毒品氾濫,導致監所一半受刑人都是毒品相關犯人,對國民健康、社會治安、社會負擔及經濟發展造成莫大傷害。
政府有鑑於此,年年反毒,今年5月11日特別提出新世代反毒策略,全力打擊、斷根溯源、阻絕境外,但依往年經驗,就是投入再多人力、經費,結果恐如往年,效果難於期待。
此現象與食安問題相仿。國家財力、人力有限,食安人力及費用遠低於香港、日本、歐美等國家地區,因此個人曾為文建議只要檢舉成功,食安罰金高幅比率歸檢舉人,特別是員工當「吹哨者」。目前採行後,果然奏效,目前多項食品過期等違反食安事件多由員工檢舉,越大型食品業,經手員工越多,不良食品越難保密,若重金之下,一次檢舉獎金或可超過一輩子的退休金,不法食品業者則必然日夜擔心檢舉人就在你身邊,這比什麼增加人力設備、實施食品履歷等都要有效。
因此,在反毒亦應如此,台灣應該修法,吸毒者只要供出販賣者,一律除罪,不但輔導戒毒,還發給沒入販毒者販毒所得8成為獎金。零售毒品者供出上游毒犯、中、大盤亦是給予同等待遇,因此從毒癮者開始,小盤、中盤至大盤,為了免刑及獎金,必然要「自絕貨源」,不出若干時日,沒有毒品來源也就沒人販毒,毒害自然減少,才是反毒之道。
教授、前衛生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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