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退將去年底前往中國參加官方舉辦的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不但在台下聆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演說,更在演奏中國國歌時起立致意,引發爭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此次修法讓相關人員有明確法規可依循。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說,目前立法院有十二個版本將併案審查,盼盡速完成修法。
政院通過草案,新增離退未滿十五年的中將以上軍職人員、敏感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情報機關首長赴中參加政治活動規範,包括不得參加中國領導人主持的慶典或活動,也不得有妨礙國家尊嚴之行為。至於向象徵中國政權之旗、徽、歌行禮、唱頌等,是否違反規定,由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單位組成的審查會認定。
至於登陸時做出有害國家尊嚴相關規定者,分為兩層級處分:退離未滿十五年的上將與政務副首長以上「高密度管制人員」,將剝奪為期五年之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月退俸,情節重大者則剝奪全數月退俸,至於領一次退者則處以罰鍰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退離職未滿十五年的中將屬「低密度管制人員」,剝奪為期五年之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月退俸,一次退者處罰鍰二十萬至一百萬元。
此外,「中華民族抗日戰爭史」學術研討會昨起在江蘇省南京市舉行,包括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國防部前副部長王文燮、陸軍前總司令黃幸強、陳廷寵、李楨林等十名台灣退役將領皆與會。被問到對該修正案是否合理時,郝笑說,「這還用我來講嗎?你自己就可以想到了」;陳廷寵則認為,這項修法若通過,對現役的、剛退休的人可能會有影響,心理上可能會引起反感。
★列管期間延長
.業務涉及機密公務員、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等,在退離職後的赴中管制年限由原則3年,修正為最少3年
★增訂申報制度
.許可管制期屆滿,原服務機關對涉密程度較高之人員,得要求仍應申報
★赴陸參加政治活動規範
規範對象
.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以上、中將以上人員及情報機關首長,但退離職滿15年者不在此限
活動限制
.禁止參加大陸黨政軍或政治機構舉辦,由中國領導人主持之活動
.參加其他活動,不得有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之旗、徽、歌為行禮、唱頌或其他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罰責
.違者將處罰鍰、剝奪或停止退休俸及追繳勳章獎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