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女搶匪黃嘉雯(四十二歲)租屋住在大安區延吉街的銀樓樓上,平常愛刷卡購物而積欠卡債,警方指出,黃嫌似乎無法管控自己消費行為導致負債累累,才異想天開拿水果刀到自己租屋處樓下銀樓行搶,沒想到首度行搶就得手。
為籌劃這次搶劫,黃嫌前天即頻繁進入店內察探,銀樓監視器畫面顯示,黃女在早上十一時、下午一時及三時曾三次到銀樓內,以要購買男性尾戒金鍊當禮品為由,進入該店察看,發現店內只有一名懷孕女店員;當天下午四時多,黃嫌戴著口罩身上暗藏水果刀,進入店內挾持女店員,女店員怕肚中寶寶受害不敢反抗,黃嫌行搶金鍊十五條、金戒指十六枚、金元寶兩個、金馬一只後逃逸。
案發後警調閱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卻找不到女搶匪搭乘交通工具離開影像,案情一度膠著。後來在派出所負責調閱監視器畫面的警員,重返現場查訪,一名目擊者才向警方表示,該名女搶匪搶完銀樓後,躲到同棟大樓內租屋處藏匿,才導致監視器錄不到她逃逸動線。
警方前天傍晚到她租屋處搜索,找到她用來行搶銀樓的服飾和水果刀,但黃女堅決否認涉案,警方也未在屋內發現她搶來金飾,細心警員發現她眼光一直飄向屋外對門鄰居,警方靈機一動在對面住戶鞋櫃內尋找,果然找到黃女所藏搶來的大批金飾,黃女這才俯首認罪。
律師林富貴表示,黃嫌持刀侵入屋宅內行搶,觸犯《刑法》加重強盜罪,至少會處七年有期徒刑;林富貴律師指出,積欠大筆卡債可向法扶機構,詢問如何與銀行協商還債,「動歹念搶劫反而觸重法。」
●先至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查詢欠債狀況
(https://goo.gl/NE3JyD)
●可向中華民國法律權益促進協會求助
0809-090-999
●向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諮詢
0933-922-984
●向中華民國全民扶助協會詢問求助
0809-080-977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