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1休勞檢 先查高工時

出版時間 2017/06/30

立法院去年12月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明訂勞工每7天應休息兩天,其中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休息日加班費最低4小時起跳,加上須加給1又1/3和1又2/3倍加班費,企業不滿成本大增,怨聲載道。勞動部原稱新法上路第3季、也就是明起要勞檢開罰,但部分地方政府已揚言不會開罰違法企業。

為此,勞動部昨與各縣市勞政首長會商7月起作為,會後勞動部長林美珠宣布,未來將強化輔導,並實施「分級檢查」;過去3年平均工時較長、違法比率較高行業,及今年已排定的專案勞檢,將由地方政府先辦輔導說明會,再開始檢查,不會「不教而殺」。
勞工申訴案或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會直接檢查,若有違規,原則上依法處理,但也盼地方政府針對個案裁量。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舉例,高工時行業有保全、客運業、醫療保健服務、電子零組件製造等,初步篩選約5千家;另前幾天有勞工、學生團體提出各大學附近打工地點的「薪資地圖」, 該部也會直接去檢查。
林美珠指,過去半年來,勞動部發現多數事業單位不只不理解一例一休、連原有的《勞基法》規定也不知。勞動部目的不是要罰企業,而是要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勞工權利,企業違規將列管,並督促輔導到改善為止,非放寬規定或延後開罰。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說,7月起若有違法部分傾向依法開罰,除非是加班費少付、假期少給等,會讓僱主用補錢、補假處理。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違規的企業會先輔導,若拒絕改善將開罰。

南投縣府社會及勞動處長林俊梧說,該縣原則上仍將先輔導不開罰,長遠如何因應,還須再研議。
彰化縣勞工處長吳蘭梅指,會持續輔導轄內30人以下的3萬多家企業。高違規、高風險還是會勞檢,但非以處罰為目的。
團結工聯秘書長黃育德則痛批,宣導、輔導、檢查本來平常就在做,裁罰本也是由地方政府進行,勞動部有講等於沒講,沒魄力執法。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憂心勞檢後恐製造更多衝突。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也指,緩衝期應至少3個月。科學園區不具名科技大廠則指,一例一休等制度過於僵硬,盼修法增加彈性。
服飾老闆黃永全抱怨,一例一休實施來,過去1周有5天可出貨、現縮為4天,連帶影響出貨量減少2成。國光客運總經理吳忠錫說,企業要經營,又要兼顧司機權益,還要服務旅客,請主管機關了解客運業困難。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