燿華4死 疑未穿防護衣

出版時間 2017/06/28

檢方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缺氧症預防規則」等相關法令,若勞工作業環境有缺氧危險之虞,僱主應配置相關安全設備,並按流程在作業前先檢測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過程中應予以適當換氣,且應有主管監督,確認勞工作業時配戴防護衣、呼吸器、安全帶等安全配備,但初步調查發現業者未按照作業流程。
《蘋果》昨走訪燿華宜蘭廠,廠方疑對員工發出噤聲令,還傳出要求員工交出手機,下班後才能取回,《蘋果》向員工查證時,也被廠方阻止:「請不要干擾我們員工。」
但仍有員工私底下向《蘋果》爆料,表示廠區員工經常加班工作,自己就曾連續上班二十一天,每天上班八到十二小時,薪水不過三萬元出頭,「簡直是在賣命!」
宜縣府勞工處證實,燿華電子宜蘭廠超時加班情況的確嚴重,在前年稽查時,就曾發現員工連續工作十三小時,去年十一月又被發現有員工連上三十四天班未休息,還有員工單日工時高達十六小時,此三案均因違反《勞基法》共裁罰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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