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徐仕瑋未結案量過多,遭職務法庭判罰3月薪約35萬元。資料照片
擁有白帽駭客證照的徐仕瑋(五十一歲)曾任職金門、台南等地檢署,已於前年六月辭職,轉任律師,他昨表示,坦然接受職務法庭的判決,但外界應思考為何司法官的負擔這麼重,還說:「非常感謝長官的栽培和容忍,祝司法改革早日成功。」
判決指出,徐二○一四年有十四件承辦案件超過六個月完全沒進行,遭法務部記警告,後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查出他二○一四年三月到隔年二月止,未結案件平均件數二百一十七件,明顯超過北檢其他檢察官未結案總和一百四十多件;而徐的逾期未結案件平均數超過十一件,也遠超過其他檢察官平均不到二件的逾期未結案。
而徐仕瑋二○一四年獲准育嬰留職停薪前,為免未結案太多遭處罰,竟在短短六天內,將一百六十四件未結案丟給檢察事務官辦理,擠壓檢事官辦理其他案件時間,案經檢評會決議,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前年將他彈劾,移請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審理認定,徐仕瑋長期對案件控管不佳,辦案態度消極,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維護檢察官榮譽,並影響人民權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應依《法官法》懲戒,判決依他離職前月俸,罰款三個月薪水共約三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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